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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东城区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0-22 02:23:00
 

2007年东城区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2007年,东城区统计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东城区依法行政总体要求和全市统计系统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以规范政府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行为为重点,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和全区统计人员法律素质为核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进一步提高全区统计法制工作水平。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全区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统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统计人员法律素质

全区统计部门要积极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继续坚持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不少于12次。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到局党组的学习计划中,结合每个阶段的工作中心,联系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会计法等,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结合统计工作岗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自学、集中学、外出学习交流等方式,全面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专职执法人员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8,并严格考核,努力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所有统计调查报表要有文本式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解释,并且上网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

()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全程代理工作,加强内部运作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许可事项的公开、公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按规定时限办结申办事项,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继续做好统计登记、报表审批等全程办事代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程代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统计报表和指标的清理工作。

()强化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2007年执法工作的安排,将执法任务分解到科室、队、所。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制度。继续执行案件审理小组审理制度,完善《东城区统计局2007年执法案卷审理流程》。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互查等方式,加强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执法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

 

对统计执法绩效突出的统计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广泛调动统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统计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注重普法工作的实效,创新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

2007年,在全面推进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根据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注重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工作原则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东城区统计工作实际,坚持做到统计普法“入脑、入心、渗透”,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寓于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之中,精心做好统计五五普法教育。

(一)及时掌握普法工作动态,把握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程,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强化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既要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传统的普法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条文,又要开展诸如“以案说法”、“三言两语”、“统计人员入门法制教育”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发挥好网络平台的作用,在东城区统计信息网上设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发布普法动态,建立统计法律法规资料库,实现与普法对象的互动。

(三)建立健全统计“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工作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工作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做到用制度推动统计普法工作。

(四)培训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是顺利开展统计“五五”普法的人才基础,也是全面推动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

(五)积极开展面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宣传。要采取法制讲座、培训等办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其成为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模范。

(六)通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函授、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街道统计所、各部门、各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统计普法教育同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同时,确保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小时。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实行统计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执法检查工作。

(七)深入开展以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开展统计法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开设对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座谈会等形式,探索将企业参加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与该单位的诚信情况、统计人员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相挂钩的办法,促进企业自觉遵守统计法。

(八)开展对建立普法、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法制工作模式的研究,提高统计法制建设水平和建立为基层单位服务的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大力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统计执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执法检查具体任务

全区全年完成不少于370家单位执法检查任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经济总量较大的单位、年耗能5000吨标煤及以上的单位和有拒报、漏报、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按照北京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大队确定的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凡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检查单位,需报区统计局执法检查队批准,并向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大队备案。

1、执法检查任务分工:一是工业科、社会科、商业科各承担35家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于20078月底前完成检查;二是统计所共负责100家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按照统计所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安排,于20077月底前完成检查任务;三是执法检查队负责165家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并参与全市集中执法检查工作;四是局长、副局长每人必须完成对1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并能立案查处。执法检查队要完成后期的案件处理,全区执法检查任务在9月底以前完成。

2、继续加大对拒报统计报表、迟报统计资料行为的查处力度。凡是迟报统计资料单位一律发《统计报表催报单,对屡次迟报、拒报的单位,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指标

2007年执法检查工作,要突出对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必须坚持全面检查。各专业检查的重点指标如下:

工业: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

商业:商品销售总额、商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应付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总额、收入合计、支出合计

房地产:本年完成投资额、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出租面积(专职执法人员检查本年完成投资额)

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本年新签合同额、施工面积、竣工面积(专职执法人员检查建筑业总产值指标)

能源:以全年电力消费量指标为主,并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相关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工作

劳动情况表:在岗职工年末人数

(三)执法检查的立案标准

我区要严格执行市统计局规定的立案标准,依据《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统计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标准

指标名称

差错率在5%以上,而且

差错率在5%以下,而且

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合计、支出合计等

违法数额大于

40万元

违法数额大于200万元

竣工面积、施工面积、销售面积、出租面积

违法数额大于1000平米

违法数额大于3000平米

本年完成投资、建筑业产值、本年新签合同额

违法数额大于

100万元

违法数额大于500万元

全年劳动报酬总额、应付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总额

违法数额大于

40万元

违法数额大于100万元

电力消费量

差错率超过10%

年末人数、在岗职工年末人数

差错率超过10%

各专业报表中发现统计指标有漏报的应予以立案,视违法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四)执法人员的培训

要强化对全区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专职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市统计局、区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区统计局将从4月份开始对全区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系列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全年共安排3次,培训的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4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技能和执法检查文书制作方法的培训;5月份组织观摩以及进行现场培训;6月份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强化培训。

(五)执法案件的审理

加强案卷质量控制。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进行案卷质量检查;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加强对统计所案卷的审核;明确专人负责全区案卷的质量把关;每个案卷明确一名案卷负责人,承担质量责任;完善案件质量控制组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切实进行严格的案件质量控制。对于拟进行警告的案件,必须经主管局长审批。对于拟进行罚款处罚的案件,一律先审理后再上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六)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执法工作的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的程序和市统计局执法检查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总结两年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积极做好集中执法检查在东城检查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强化练兵,提高技能。每月安排一次专职执法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执法程序及开展执法检查的方法;执法文书的制作以及案卷评查标准;执法证据材料如何搜集;如何执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如何贯彻;各专业执法检查技巧。每一个专职执法人员轮流主讲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40分钟。积极做好专职执法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统一组织的业务技能考核准备工作,每人都要达到优秀等次。

3、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要将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名执法人员。局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将执法检查工作进度情况,执法检查的案卷质量情况,执法人员业务考试情况以及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于执法检查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要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凡是出现行政败诉的案件,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的执法工作计划,紧紧抓住执法案卷质量、执法案件的处理、集中执法等重要环节;还要做好执法月报的报送、典型案例整理与报送、信息报送、现行统计方法制度的研讨和材料报送、完成2篇可供曝光的执法案卷信息等工作;建立执法业务的学习制度,提高参加市统计局业务培训考核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成绩和实际执法能力。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2007年是全市统计系统的“基层基础年”。随着“撤科建所”改革的逐步到位,全区统计工作要继续落实“数字准”的要求,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单位基础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制定《东城区加强基层单位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统计工作的流程,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开展对基层单位基本情况现状的调查问卷活动,并开展分析研究,举办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继续教育的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组织开展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基层单位基础工作水平;四是开展基层单位商业统计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的研究,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五是完善《东城区关于加强规范街道统计所、区属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促进统计所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OO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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