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东城局、队按照国家和市里的有关要求,于2006年年初成立了由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科长及法规部门人员组成的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制定了普法学习规定和普法宣传方案等相应的普法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普法人员;落实了普法经费,每年年初都将普法经费列入单位预算,每年用于普法宣传的经费均超过两万元;购置了用于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各八台、打印机四台,便携式打印机两台、摄像机一台、照相机两部,录音笔两支、移动硬盘八个等,为东城区统计“五五”普法宣传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制定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
根据国家和市统计局的“五五”普法规划,2006年2月我局制定了《东城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东统字[2006]3号),并在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中予以细化,并逐项落实。
全区统计部门积极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市统计局和区政府的实施意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
为了加强对依法行政及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的《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细化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其中:2007年,街道统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撤科建所,为了加强对街道统计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街道统计所设专人负责统计法制工作。全区统计系统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健全,为推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建立依法行政的有效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对18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制定了《东城区统计局执法检查质量考核办法》、《东城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手册》等。从检查单位的确定、检查业务技能的培训、案卷质量控制的强化、案卷后期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实现了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质量的控制,实现了对基层报表单位的依法管理和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提高。
(三)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做到所有统计调查报表要有文本式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解释,合理规定各级数据的报送时间,要求基层单位上报数据的时间不得早于法定结算期,并利用一定的载体公布数据报送时间,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近年来,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局有关部门开展了两次政务公开事项的检查,并对统计网页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四)落实《行政许可法》,做好全程办事代理工作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许可事项的公开、公示。继续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的全程代理工作,继续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设立了统计受理窗口,加强内部运作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企业和群众只需到受理窗口报送申请资料,内部联动机制按规定时限办结申办事项,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仅2007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和一般性服务项目3796项,完全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五)强化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
在每年的执法检查工作起动前,均要进行执法检查培训,制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手册》,发给全体执法人员,供执法人员参考,在执法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继续执行统计执法案件质量审核小组审核制度,制作了《执法案卷审理流程》,由主管局长、法制科科长和各专业科长组成审核小组,对每一个执法检查案卷进行全面、仔细、严格地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齐全,运用法律是否正确,制作的执法文书是否符合要求。结合审核情况制作审理记录和审理报告,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继续实施处罚案件“上会”制度,所有处罚案件一律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以加强对案件处理过程的监督,确保案件处理的客观和公正,实行查、审分离,成立案卷质量审理小组对执法人员的案件进行审理,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外部监督措施,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对我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外部监督。
通过强力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年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果。一是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全员执法工作得到落实;二是整体统计执法水平得到提升,基本做到了调查询问到位,调查取证比较准确、全面;三是案卷质量不断提高,符合法定程序;四是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统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六)积极开展统计法制调研活动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部门强化统计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我局开展了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针对统计人员所学专业、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基层单位统计机构设置情况、建立统计台帐情况、接受培训的意向等内容进行调查,初步了解了基层单位的基础工作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打下了基础。撰写了《基层单位统计人员现状与对策的分析研究》文章。
由于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局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统计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三、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
我局积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均制定中心组、局队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组织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组织全体干部学法,各月均有学法安排,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结合统计工作岗位, 采取自学、集中学等方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加强对街道统计所和专业科室统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每年均举办了几期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业务讲座,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不断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四、认真开展普法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三言两语”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坚持对新增统计单位进行入门法规教育;坚持对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组织专门培训。同时,通过各种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年报工作布置会进行法制教育,每场培训都要宣传不少于半小时的统计法律法规;二是编印、发放《统计违法案例分析》(2007年1.2万份),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三是利用网络进行宣传,设立了统计法律宣传网页;四是设立了法律材料自由索取点,方便企业查阅统计法律知识。努力抓住“三个环节”,建立一个机制,增强统计普法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抓住新增统计单位“入门”的时机,进行统计普法教育。企业、事业和各类组织成立之后,就具备了履行统计义务的前提条件。但是这些单位的统计人员尚不清楚如何具体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从而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对此,各级统计部门以举办“新增统计单位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的方式,开展专题统计普法教育,确保新增统计单位知法、守法。
二是抓住日常开展的统计业务工作,将统计普法教育渗透到统计业务工作中。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都应是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员。利用开展统计业务的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使统计普法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是研究建设普法、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统计法制建设模式,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整体职能。基层单位上报统计年报之前,我局组织召开了规模以上基层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会议,剖析每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单位统计违法行为产生的根源,提示基层单位在上报统计年报之前进行再审核,确保了统计年报数据的真实性;近年来,在每次统计年报上报之前,区统计局执法人员深入到经济总量较大的单位,进行统计年报数据质量的预审,帮助基层单位统计人员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开展规模以上统计年报单位数据质量的自查,让基层单位自行纠正统计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均对统计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深入的分析,按照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和表现形式进行归纳;继续编写典型案件分析,发挥统计执法的警示作用。
五、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和年度考评办法,奖优罚劣
按照市局、总队的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和年度考评办法,每年均认真对各责任科所的普法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鼓励后进,两年来共表彰先进科室五个,先进个人十二名。
六、设立固定统计法制宣传栏目和宣传设施,积极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努力扩大普法宣传面
一是抓住统计系统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机遇,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普法教育。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统计生产力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统计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各级统计部门正在全力以赴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上报送统计数据。我局队充分利用统计网络平台开展普法教育,设立统计普法教育网站,丰富统计普法教育的形式,使统计普法教育的形式与时代发展相合拍。
二是在全区“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普法宣传点,和普法宣传材料自由索取点,每年发放普法宣传材料上万份,积极扩大普法宣传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普查和调查的机会以及每年的年报工作布置会的有利时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和案例分析等,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通过剖析违法案例,警钟长鸣,鼓励广大统计单位和个人争做统计上遵纪守法的模范。
七、每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普法宣传旬”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根据市、区有关开展 “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区政府统计系统“12·4”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我局、队每年均制定有关活动方案。如:2007年“12·4”全区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为此,局队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主要活动有:
(一)利用全区统计年报会议时机,积极宣传统计法,不断增强统计报表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举办“五五”普法培训讲座,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宣传《统计法》为主要内容,拟定统计法制宣传口号,并在大屏幕和统计信息网上滚动播出,增强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
(四)以宣传统计法、宣传依法行政为宗旨,印制统计法制宣传材料及案例分析,利用区行政服务中心统计窗口进行发放。
通过上述活动我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增强宣传效果,加大了统计的社会影响,取得较好效果。
八、积极制作统计普法展板和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生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我局队充分利用每年的普法宣传日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十周年等有利时机,积极制作宣传展板、光盘和案例分析等普法宣传材料,生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自开展“五五”普法以来,我局队共制作宣传展板四块,宣传光盘四张,发放宣传材料两万多份。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普法形式创新不足,普法的手段和方式方法仍显单一,需不断研究改进;
2、普法的理念需更新,寓普法于统计执法和统计服务的工作方式亟需加强和改进。
3、对优秀的普法人员和普法事迹宣传的不够。
十、改进措施和建议
1、在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要着力创新统计“五五”普法的新形式、新手段、新方法,在全区统计系统内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要抓住第二次经济普查和统计系统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有得时机,设立统计普法教育网站,丰富统计普法教育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普法教育,使统计普法教育的形式与时代发展相合拍,与时俱进,在共创和谐中推进统计“五五”普法工作。
2、更新统计普法领导人员和办事人员的普法理念,积极打造普法、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统计法制建设模式,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整体职能,使《统计法》深入人心、深得人心,使统计普法取得更大成效。
3、加大表彰先进的力度,弘扬先进模范人物和模范事迹,打造宣传普法和学法先进典型的平台,从正面引导全区统计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统计法》,争做认真遵守《统计法》的楷模,使统计“五五”普法真正落到实处。
|